第三十一篇 藉著十字架的殺死將生命顯明出來(一)
林後三章與四章的性質不同。三章實際上是講道理的一章。我知道就我們許多人來說,道理不是一個正面的辭。由於我們滿了道理的宗教背景,我們不認為道理有甚麼可喜愛,或是有甚麼味道。我們在召會聚會中作見證的時候,喜歡這樣說,『我要和你們所交通的,不是道理,乃是真實寶貴的經歷。』我們都珍賞『經歷』這個辭,只要我們一有機會,我們就會作見證,說到我們對主的經歷,或我們在主裏的經歷。如果要我們站起來說,『我要和你們談一些道理,』我們會猶豫不決。不過,我能放膽說,林後三章是講道理的一章。按原則說,道理應當也包含經歷。照樣,所有真實的屬靈經歷也包含道理。因此,我們可以說,林後三章是講道理的一章,也有一些經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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